本报讯(记者 顾平和 通讯员 方震龙)近来,市政府出台《泰州市犬类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市区大型、凶狠类宠物禁养区域》,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方法》共18条,理清了有关部门的责任,并清晰规则“犬类管理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市、各市(区)财政预算”。
《方法》清晰了大型、凶狠类犬只确认规范和名录。《泰州市文明行为法令》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则,“大型、凶狠类宠物的确认规范和禁养区规模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确认并发布”。《关于逐渐加强和改善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施行主张》(苏公通〔2019〕641号)中对城市禁限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供给了参阅目录,体高超越60厘米、体长超越10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藏獒等35种犬只为烈性犬。
《方法》对处分作出了清晰规则:一是违反规则养殖大型、凶狠类犬只,由公安机关责令在十日内妥善处置,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置的,没收犬只。二是养殖犬只搅扰别人正常日子或许听任、唆使犬只恫吓、损伤别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分。三是遛狗不牵绳或进入人员密布的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四是不及时整理犬只粪便,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纠正和处分。五是不按规则免疫接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正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人承当,能够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