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市司法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商委、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贸促会、市律师协会等12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为加强联系,顺利推进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相关工作开展,本次会议特邀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上海政法学院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听取了《本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情况报告》和《自贸区中外律所联营试点三周年总结》,并向各单位提供了《上海市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人才名录及案例汇编》。各单位讨论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工作任务,并围绕如何加强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进行了热烈探讨与展望。
上海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上拥有得天独厚的经贸优势与区位优势。随着“一带一路”战略、上海自贸试验区、“四个中心”建设的实施,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所涉领域日益拓展,涉外服务的品质逐步提升。与此同时,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亦面临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政府适时出台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扶持与解决措施,以推动本市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康稳步发展。
2016年12月,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依据本地区真实的情况,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以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司法部部长张军也提出,涉外法律服务要加快走出去的步伐。此次,上海市召开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上述意见,推动本市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逐步发展,彰显本市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中的示航和引领作用。
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通报了《本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情况报告》。根据报告,上海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发展总体向好。目前,据不完全统计,上海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律所有233家,占全市律所总数的15.3%。其中,82%律所的涉外业务收入不足500万元,仅有5家律所涉外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占全市律师业务总创收超1亿元的律所(15家)的比例达1/3。这充分表明,开展涉外业务与律师事务所规模成正比,律师业的国际化与规模化成正比关系,规模所、专业所在承揽涉外业务方面有着非常明显优势。
根据会议提供的上海市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名录,上海233家涉外所中,总部在上海的律所中有13家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总部在外省市但在上海设立分所的律所中有37家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有183家律所虽然未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但有涉外业务。从境外分支机构地域分布看,这些涉外所在港澳台设立分支机构数量最多,占28.4%,北美国家占20.05%,其他依次为欧洲、亚洲、澳洲、非洲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占11%。从涉外业务数量地域分布占比看,港澳台地区业务量最多,占28.7%,欧洲地区业务量第二,占25%,其次为亚洲、北美、澳洲、非洲国家,“一带一路”国家业务占比为10%。
此外,会议还提供了上海市律师行业涉外法律人才名录,包括89名领军人才与109名后备人才两类。涉外律师以40周岁以下为主,领军人才中40周岁以下占61.8%,后备人才中40周岁以下占76.9%,呈现年轻化特点,同时各个年龄阶层律师人数分布合理,未出现人才断层现象。涉外律师工作语言以英语为主,少数人还精通日语、法语、德语、韩语、西班牙语、俄语等语种。
据会议提供的21个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显示,近年来上海律所涉外业务主要集中于公司并购、长期资金市场、工程、能源、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与诉讼、知识等领域,其中非诉业务占比达60%;律师涉外法律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从事海外投资并购的中资企业或三资企业中的中方企业;涉外案件通常呈现耗时长、范围广的特点。
报告表明,随着自贸区、“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发生了五方面的变化。一是队伍的变化。上海各律师事务所开始主动吸纳有国际背景的律师充实队伍,拥有两国资格,甚至多国资格的律师的数量逐渐增加。二是能力的变化。随着涉外业务量的增长和经验的积累,我市律师拓展自身国际法律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逐渐具备充分获取客户信任,独立主办涉外案件的能力。三是地位的变化。过去国内律师在国际案件中多属于从属关系,仅仅发挥辅助作用,现在国内律师的国际地位得到非常明显提高,由中国律师牵头的项目慢慢的变多。四是视野的变化。国内律师有机会接触到外国的法律服务,眼界从国内扩展到国外,极大推动了律师们国际化视野的培养。五是版图的变化。自从国内律所得到了大量与外国建立合作的机会,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服务合作领域的国际布局。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副处长禹潇通报了《自贸区中外律所联营试点三周年总结》,对上海自贸区法律服务业两个实施办法试行三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根据报告,自实施办法颁布至今,本市已有三家中外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联营合作并设立联营办公室,它们分别是: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和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和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以及福建联合信实和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虽然三个联营办公室设立的时间都不是很长,但在实验和探索中逐步磨合,已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和良好的成果。今后,上海也将继续探索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合作的新机制,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二是加强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指导,研究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
四是沟通交流涉外法律服务业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中的典型经验。
市发改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魏雪认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随企业更多的走出去,涉外法律服务中的风险防控问题更加紧迫。本次会议提供的本市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人才名录有助于走出去的企业精准明确地找到所需律所。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自贸区中外律所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扶持中国涉外律师队伍的发展。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副处长李之毅表示,本次会议内容丰富,十分有意义,就提高政府购买涉外法律服务的标的等问题,今后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与配合,加强政府财政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支撑。
市商委公平贸易(法制)处处长孙嘉荣表示,两份会议报告数据显示目前涉外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很大,但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业的主体有限,律所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的理念与意识不强,环境营造还有待加强。他建议通过联席会议建好多层次的网络,搭建好涉外法律服务桥梁,助推并鼓励涉外律所与律师走出去,提升我市律师业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
市教委高等教育处主任科员朱俏逍表示,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训方面,2013年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启动,目前,复旦、交大、同济、上外、财大、华政、外贸、海事、上政等9所高校已建立9个“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今后可继续推进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希望明年深入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开展合作,加快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同时,上海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法律行业共同探索人才教育培训新模式,以适应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需求。
市政府法制办社会法规处处长管丽娟表示,律师可参与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之中,以自身经验推动相关涉外法律服务立法项目的发展。政府部门或市律协可为律师从事涉外法律服务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服务。
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国际商事仲裁研究中心主任姚宏敏表示,上海国际商事仲裁研究中心与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紧密相关,上海涉外律师群体中很大一部分为仲裁员,仲裁中心是仲裁服务的提供者,律师是仲裁服务的使用者,仲裁机构与律师界是仲裁与法律共同体。目前,上海正在建立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涉外业务有较大发展空间,为此需要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希望在此基础上谋篇布局,借助联席会议平台,共同作好相关顶层设计。
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熊晨曜简要介绍了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基本情况,目前,协会有个人会员1500多个,单位会员120多家,协会理事单位与会员单位已涵盖上海主要国企,协会对企业的痛点与需求十分明确。熊晨曜建议由联席会议牵头整合各类专业资源成立一个企业涉外法务平台,形成涉外法律服务的供应链,并表示今后协会将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市贸促会等成员单位联络,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多方合力合作,助力上海企业与法律人才走出去。
上海政法学院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研究咨询部副主任贾少学简要介绍了上合基地的基本情况与功能。目前,上合基地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每年发布上合组织成员国国内的法制环境与国别报告,向相关指导单位提供咨政建议,通过与澳门科技大学,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等进行院校合作提供法律查明服务,并与多国大使保持交流与沟通。贾少学表示上合基地将依托自身特色,与各单位开展深入系统的合作,有明确的目的性地为涉外法律服务提供定制、细化成果。
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邵开俊结合自己作为一名涉外律师的经验表示,上海自贸区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以及中外律所联营,给国内律所及律师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可通过借鉴国外先进律所的发展管理经验,提升本市涉外法律服务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国内律所及律师的国际竞争力,争取在国际规则的制定方面做实质性参与,以期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同时,市律协与相关单位可持续探索建立服务平台,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陶蓉简要介绍了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业务的发展状况,并分析了目前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开放情况,表示今后将继续做好专利代理管理工作,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
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俊表示,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令人欣喜,结合本次会议提供的案例材料,李俊分析了上海律所税务服务情况,并表示“一带一路”建设下,律所从事跨国并购、税务筹划等业务将慢慢的变多,税务局将在此方面为涉外律师提供政策指导等服务,并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合作。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处调研员李清平认为,联席会议制度为政府外事办在对外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提供了支撑,今后可以与联席会议各单位加强合作,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后援支持,推动国别法与国际法的适用,为走出去的企业与公民提供法律帮助,在海外领保中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同时,可推动涉外律师参与有关对外交往工作中协议文本的草拟审核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钟可慰简要介绍了国资委下属集团海外投资基本情况,并结合相关企业海外投资业务中的实务经验,觉得应坚持内外结合,挖掘并培养熟悉中外国情的律师。同时,钟可慰表示,应当坚持前后结合,加强企业投资后法律风险管理,将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结合起来。目前精通小语种与外国法律的涉外法律人才紧缺,建议以市司法局或联席会议名义为走出去的国企推荐相关优秀律所名单。
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联席会议召集人王协代表市司法局向参加此次联席会议的各单位表示感谢,他认为各单位提出的建议务实,效果很好。王协希望,今后要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业务促进平台,要优化整合、充分的利用法律资源的服务平台、交流平台和宣传平台等,让这一些平台充分的发挥效用,为本市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服务,做到事半功倍。11月18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筹建的“上海东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正式揭名。该中心是上海市司法局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承接上海市委市政府推进自贸区改革、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提出的重要任务。该中心的成立将发挥上海区位优势,整合本市法律服务资源,为“一带一路”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并将成为上海市涉外法律服务的有利助推器。
王协表示,今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从更加务实的角度,召开小型会议或专题会议,充分的发挥好联席会议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政策方针上提供决策机制,为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市司法局下一步将加强与本市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主动走访各单位,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商合作共赢的推进点,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完善政策保障、机构建设、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制定本市《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