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女子漫步捡到一只雕 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爱卿仇海峰记者姜振军)“我捡到一只受伤的鸟,疑似是雕。”近来,盐城大丰区公安局三龙派出所接到辖区大众报警。现代快报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通过民警承认,这只受伤的鸟是一只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7月24日晚上7点多钟,民警找到报警人徐女士。据徐女士介绍,她晚上在路上漫步,忽然听到路旁边有鸟叫的声响,她垂头一看,发现有一只鸟在路上一扑一扑的,十分心爱,她走近一看,发现这只鸟翅膀受伤了,所以就将它带回来,放在纸盒里边。
“我在网上查找之后,感觉像是雕,而且不吃不喝,所以便报警了。”随后,民警看到了躲在纸箱里边的“雕”,经现场开始检查,疑似是珍稀动物隼。民警又用手机拍像片,发给大丰森林差人大队民警承认,经承认这只“雕”是一只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为了保证这只隼的安全,民警将它带回了派出所,第一时间联络森林公安,而且找一些食物喂食。“下一步森林公安将带回,移交给鸟类专家进一步医治。”警方提示,隼作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得随意收买、运送、杀戮。广大大众在路旁边或许任何一个时间里、地址捡到之后要第一时间报警,以保证在第一时间交给有关部门妥善处理。